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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 BSMI 拟新增信息及音视频类产品网络安全测试: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解读

2025-09-03
103 作者:CST
近期,中国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征求意见稿,计划在信息类产品及音视频类产品的检验流程中新增网络安全测试项目。该调整旨在响应国际监管趋势、强化区域物联网安全韧性,并保障消费者信息权益,目前仍为征求意见阶段,最终要求以 BSMI 官方正式公告为准。

一、公告核心目的:构建多维度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此次新增网络安全测试,并非单一目标驱动,而是兼顾国际合规、区域政策与消费者权益的综合举措:


  1. 对接国际强制性要求:随着欧盟、英国等主要市场对信息产品网络安全的强制性检验日趋严格(如欧盟《网络安全法》相关配套措施),BSMI 通过新增测试项目,帮助台湾地区产品满足出口目的地的合规门槛,降低贸易壁垒影响。

  2. 配合区域物联网安全政策:为落实中国台湾省政府对物联网产业的安全监管导向,强化本地市场流通物联网产品的 “网络安全韧性”,减少产品因安全漏洞被攻击的风险,保障区域数字基础设施稳定。

  3. 守护消费者信息安全:针对物联网产品普遍存在的 “联网即有安全风险” 特性,通过前置性检验,防范黑客入侵、数据泄露等问题,避免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数据被非法获取或滥用。

二、适用范围:聚焦 “联网 + 物联网” 属性产品

公告明确,本次新增网络安全测试的适用对象为信息产品及视听音响类联网产品,且特别强调 “具备物联网功能的产品” 是监管核心 —— 即产品需通过有线 / 无线方式接入网络,并具备数据传输、远程控制等物联网特性,非联网类同品类产品暂不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三、重点产品检测要求:分品类明确标准与路径

BSMI 针对四类核心产品,分别规定了原有检验标准、新增网络安全检测标准及特殊备注,企业需根据产品品类对应准备测试:

1. 数字摄像机(影像监控系统用)

  • 适用场景:主要覆盖影像监控系统中的数字摄像机产品,不含医疗器材或电信终端设备;

  • 原有检验标准:需符合 CNS 15936(信息技术设备电磁兼容性)、CNS 15598-1(灯具及类似器具安全)、CNS 15663 第 5 节(产品物质限用及标识);

  • 新增网络安全测试

    • 无线联网:3 类标准中选择 1 类即可,包括 “CNS 16120-1/16120-2/CNS 16132-1/16132-2”“CNS 16190”“CNS 18031-2”;

    • 有线联网:2 类标准中选择 1 类即可,包括 “CNS 16120-1/16120-2/CNS 16132-1/16132-2”“CNS 16190”。

2. 路由器 / 桥接器 / 交换器 / 集线器 / 网关(含智能音箱、智能家庭助理)

  • 适用场景:涵盖网络连接设备(路由器、网关等)及智能交互设备(智能音箱、家庭助理),不含医疗器材或电信终端设备;

  • 原有检验标准:同数字摄像机,需符合 CNS 15936、CNS 15598-1、CNS 15663 第 5 节;

  • 新增网络安全测试

    • 无线联网:2 类标准中选择 1 类,包括 “CNS 16190”“CNS 18031-1/18031-2”;

    • 有线联网:统一需符合 “CNS 16190” 标准。

3. 录像机(影像监控系统用)

  • 适用场景:影像监控系统配套的录像机产品,不含医疗器材或电信终端设备;

  • 原有检验标准:CNS 15936、CNS 15598-1、CNS 15663 第 5 节;

  • 新增网络安全测试

    • 无线联网:2 类标准中选择 1 类,包括 “CNS 16120-1/16120-3/CNS 16132-1/16132-3”“CNS 16190 或 CNS 18031-1/18031-2”;

    • 有线联网:2 类标准中选择 1 类,包括 “CNS 16120-1/16120-3/CNS 16132-1/16132-3”“CNS 16190”。

4. 显示设备(拼接式显示器、电视机)

  • 适用场景:包括拼接式工业显示器及民用电视机,不含医疗器材或电信终端设备;

  • 原有检验标准:在 CNS 15936、CNS 15598-1、CNS 15663 第 5 节基础上,电视机额外需符合 CNS 14972(电视接收机安全);

  • 新增网络安全测试

    • 无线联网:2 类标准中选择 1 类,包括 “CNS 16190”“CNS 18031-1/18031-2”;

    • 有线联网:统一需符合 “CNS 16190” 标准。

四、实施期程与操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与合规路径

为给企业留出调整时间,公告设定了清晰的过渡与执行节奏,核心时间节点及要求如下:


事项具体要求
正式实施日期2027 年 1 月 1 日,此后所有新增申请 BSMI 认证的相关产品,必须完成网络安全测试;
检验方式采用 “型式认可逐批检验” 与 “验证登记” 双轨并行,企业可根据产品特性选择;
旧证书有效期已获得 BSMI 证书的产品,证书有效期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需在到期前完成换证);
换证要求证书持有人需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符合新增网络安全标准的文件,申请换证;逾期未换将废止原验证登记或型式认可;
符合性声明书效力针对路由器等第 3 类产品,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签署的符合性声明书,2027 年 1 月 1 日起失效;
进口商品要求进口但未进入台湾地区市场的相关商品,需先获得 BSMI 验证登记证书或商品合格证书,方可上市销售;
商品标识规范必须依据 CNS 15663 第 5 节标注限用物质信息,包括字轨、5 码申请人代码,及 RoHS 合规标识(如 “RoHS” 或 “RoHS (XX,XX)”);

五、核心参考标准:台湾地区 CNS 标准体系解析

本次新增网络安全测试的依据均为中国台湾地区的 CNS(中国国家标准),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标准的内容(部分标准暂未发布,需持续跟踪):


CNS 标准号标准名称核心作用
CNS 16120-1影像监控系统安全-第 1 部:一般要求事项规定影像监控系统通用网络安全基础要求;
CNS 16120-2影像监控系统安全-第 2 部:网络摄像机要求事项针对网络摄像机的专项安全要求;
CNS 16120-3影像监控系统安全-第 3 部:录像机针对监控录像机的专项安全要求;
CNS 16132-1影像监控系统安全测试方法-第 1 部:一般要求通用安全测试的操作流程与判定标准;
CNS 16132-2影像监控系统安全测试方法-第 2 部:网络摄像机网络摄像机安全测试的专项方法;
CNS 16132-3影像监控系统安全测试方法-第 3 部:录像机监控录像机安全测试的专项方法;
CNS 16190消费者物联网之网络安全:基准要求事项消费者物联网产品通用网络安全基准;
CNS 15663 第 5 节产品物质限用及标识要求含网络安全产品硬件安全相关物质标注要求;
CNS 18031-1/-2暂未发布未来可能补充的安全标准,需关注发布动态;

六、重要提示

本次公告为征求意见稿,最终检验要求、标准细节、实施时间可能存在调整,相关企业(尤其是计划进入台湾地区市场或从该地区出口的厂商)需密切关注 BSMI 官方后续通知,提前对接检测机构,评估产品是否符合新增网络安全要求,避免因合规不及时影响产品上市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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